平罗县人民政府
平罗县位于宁夏平原北部,辖13个乡镇144个行政村,总面积2060平方公里,总人口31.6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38%,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国家园林县城、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自治区双拥模范县、自治区食品安全先进县、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自治区文明县城、自治区卫生县城等荣誉称号。2020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7.4亿元,增长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3.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1亿元,下降14.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46亿元,增长13.4%;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9683元和16890元,增长3.5%和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