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是什么级别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是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还属于副部级编制。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医疗保障局是行政单位还是事业单位
医疗保障局属于行政单位,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
医疗保障局的职责是:1、组织并参与社会保险医疗经办业务和相关政策的调研及统计分析;2、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离休干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3、负责本统筹区社会保险医疗费用复审、结算及就医管理工作;4、负责社会保险医疗经办业务管理服务标准、规程、宣传资料的编写,提供相关业务的查询、咨询服务,受理有关投诉工作;5、负责对社会保险医疗业务信息系统提出需求及测试,负责标准库建设及数据管理维护工作;6、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他日常事务。
国家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国际合作交流等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司。
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
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规章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待遇保障司。
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医药服务管理司。
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
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五)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
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六)基金监管司。
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机关党委(人事司)。
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法律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二条 国家医疗保障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副部级。
国家医保局级别
国家医保局是副部级单位。
国家医保局全称国家医疗保障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医疗保障基金与医疗服务招标采购的副部级直属机构。
这意味着它在中国政府的行政级别中属于副部级,这是一个相当高的级别。
国家医保局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它还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