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没想到我的网名违规了 (万万没想到我是修仙大佬 春风故里)
雷锋网按:网信办于2月4日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对公众使用微博、微信等上网的账号名称(包括头像和简介)进行规范,明确提出网上昵称不准违反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侮辱诽谤他人等“九不准”。规定共十条,自3月1日起施行。
看到这则新闻,我的第一反应是王麻子这个名字不能当ID了。这个ID构成双重违规。第一重在侮辱性。姓王的麻子脸不愿意别人喊他王麻子。所谓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王麻子这个称呼明显属于揭短范畴,还是有针对性的有特定范围的揭短——麻子以及姓王,这就构成了赤裸裸的侮辱。虽然ID不同于称呼,但是,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玻璃心,总有一些人喜欢对号入座,然后,ID就和骂人差不多了(有了这个“账号十条”,姓王的麻子举报一两回就可以把这个ID给办了,无需戒急用忍)。第二重在侵权。王麻子可是驰名商标,号称北有王麻子,南有张小泉,历史悠久,从大清朝就立下名号了。你这儿用在互联网的ID上,合适么?的确,王麻子是剪刀。可不要看不起剪刀。古时候,每一个掌握了《列女传》精神的妇女,都会准备一柄剪刀,白天缝缝补补,晚上放在枕头底下。就算是今天,也是离不开剪刀的。
既然王麻子不行,王二麻子就更不行了。首先,相比王麻子,王二麻子更具体了,范围更小了——王二,麻子——杀伤力更大,引起的反弹也更大。其次,它仍有侵权嫌疑。虽然没有直接侵犯王麻子这个驰名商标,但是完全可以认为是王麻子的衍生。
推而广之。张三是不行的,有影射张姓妙龄且漂亮又吃爱情饭的女人是小三儿的嫌疑。小三儿这种事是能做不能说的。李四也不行,四谐音死,这是咒人。王五更不行。大刀王五可是近代少有的正面人物,怎么能随意使用,万一有什么不当言行,是不是侮辱了先人?
这样算下来,不能用的ID可就太多了。
然后,我又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我想用ID表达对刘若英的一颗红心,注册了一个刘若英1314(女读者可自动替换成刘德华或者金城武),这也是一个问题,显而易见,这个ID是刘若英的关联ID,是违反规定的ID。不过,我想刘若英女士应该不介意我注册这个ID。
紧接着,我又有疑问了。我要是注册一个比尔是不是也不行?比尔可是比尔·盖茨的名字,问题是,虽然比尔在美国人当中的比例比不上建国卫红卫东,但也是一个大众化的名字。当然,我不大可能注册比尔这个ID,但是一个远涉重洋来到中国学习或者工作的非微软比尔怎么办?他是不是要改名?如果要改名,是不能够改成建国、卫红、卫东的,因为涉及到侵权。
疑问倒还罢了,难得糊涂,糊里糊涂的也就过去了。中国人擅长这个。问题是有些东西你糊涂不过去。
十条当中的第六条:任何机构或个人注册和使用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关于这一条,吓出我一身冷汗。焱真人可是妥妥的宣扬封建迷信。真人,指古代道家、道教把修真得道(成仙),洞悉宇宙和人生本原,真真正正觉醒,觉悟的人称之为真人。这是唐代。到了明朝,正一教来朝,洪武帝大喝:“妄甚!天岂有师乎?改号真人。”此后,各教天师掌门都以真人自称。焱也不是什么好字。当年,费翔唱了一曲《冬天里的一把火》,大兴安岭着了。我这三把火,是要火烧个什么?火烧赵家楼还好,要是烧点别的,肯定没好果子吃。
作为一个人畜无害的良民,我是不是要改ID?可我真的不想宣扬什么封建迷信,只觉得真人两个字有高人风范。
还有网络实名制。
据我所知,在这颗星球上,除了中国,只有韩国曾经施行过一段时间实名制。2007年,在发生一系列据称是网络恶意言论引发的名人自杀事件后,韩国在两大政党一致推动下通过了网络实名制法案,旨在限制网络空间的诽谤,以及谣言和侮辱性言论的传播。在实名制政策下,韩国近150家日访问量超过10万人次的网站要求用户提交身份信息才能发表评论。这一政策还促使韩国人使用韩国以外的网络服务,包括Google和Twitter,以规避身份认证。2012年,韩国宪法法院正式宣布,废除2007年生效的网络实名制法案,八位法官一致裁决这一政策破坏了言论自由。韩国已经用自己的经验告诉我们,实名制不可行。当然,我们不是完全的实名制,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实名制,汲取了韩国的经验教训,但是,中国的事儿,但凡有点脑子的,谁不明白犹抱琵琶半遮面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
我知道,实名制有好处,尤其是对我。我经常码一些招人骂的文字,要是实名制了,骂我的留言就少了,因为留言骂人的时候他们会想一想万一我兽性大发把他们送上被告席怎么办。可女人不能光从后面看,还要看一看正面,事情也要换一个角度。骂我的留言是少了,可骂我的人一个都不会少,不过是留在他们心里罢了。事情根本就没解决。
中国的网络管理一直没有治标又治本的严谨精神,妥妥的治标不治本,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于干脆就是庸医,想一出是一出,没个标准。想当年,《魔兽世界》的虚拟人物死亡之后,会留下一具尸骨。对于这个细节我击节赞叹,到底是暴雪,细节真特么的好。忽然有一天,尸骨没了,变成了坟头,还是有墓碑的坟头。不知道是不是我这个人比较怪,本来尸骨还没觉得怎么样,这个坟头一出来,我就有了一种身临墓园的感觉,打心底升起一股寒意,同时开始审视内心道德:是不是换一个网络游戏?又一转念,这《魔兽世界》都改了,其他的也应该是大同小异的吧。我还是坚持一下吧。数个礼拜过后,我获得了一个可靠的消息,只有《魔兽世界》改了。
我不想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只说在头上悬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没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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