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官宣:执行“认房不用认贷”|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商品住房|改善性
上海官宣执行认房不认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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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管局官微“房可圆 ”刚刚发布消息:
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9月1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执行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规定,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上海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该规定自通知印发次日起执行。
四大一线城市里的“认房不认贷”的第一枪,由广州在8月30日最先打响,而后深圳在同日晚上跟进。
目前,一线城市中,仅只剩下北京还没有跟进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