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撞死邻村主任案二审维持原判 双方家眷回应 (村主任撞死邻村村官 赔650万获谅解)
9月25日,记者从双方家眷处得知,湖南醴陵一村主任驾车撞死邻村村主任案二审维持原判。2019年9月,醴陵华埠村主任刘某调停村中企业与塘坊村土地替换事宜时被塘坊村村主任陈某驾车撞死。刘某时任醴陵市人大代表,陈某是醴陵市政协委员。该案一审陈某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湖南高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时期经调停陈某家眷抵偿刘某家眷650万元取得体谅。2024年1月,株洲中院以陈某犯故意损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记者:赵露 制造:李霞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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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村主任撞死邻村村主任,抵偿650万元获体谅后由死刑改判15年(据红星资讯)
2019年,湖南省醴陵市一村主任、市人大代表刘波被邻村31岁的村主任陈旭驾车撞死。
2021年,该案一审陈旭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后被湖南高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其间,陈旭家眷抵偿刘波家眷650万元并获体谅。2024年1月,株洲中院重审以陈旭犯故意损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4月2日,刘波的女儿刘女士对红星资讯示意,虽然她和家人签订了体谅书,但照旧不能接受重审在并没有出现关键新证据的状况下,陈旭被改判罪名并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结果。
原一审激辩“能否有撞死人的故意”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2019年9月16日,醴陵市李畋镇华埠村村主任、醴陵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刘波到邻村塘坊村村委会,介入调停塘坊村村主任陈旭名下一家公司与另一家公司的土地替换事宜。
裁决资料显示,调停环节中,刘波与陈旭的父亲陈友平出现了行动争论,被旁人劝阻。随后,陈旭接到另一位与会人员的电话称陈友平“与人打起来了”。陈旭误以为刘波打了陈友平,心生气愤,遂驾汽车前往塘坊村村委会,在塘坊村村委会湘赣戏台前坪内,看见刘波站在一辆轿车边上。陈旭为经验刘波,驾车减速冲向刘波,以至自己的车左前部与在场轿车右尾部碰撞后,将刘波撞飞到距离其近10米远的湘赣戏台墙上坠落,刘波当场死亡。
事发次日,陈旭被刑事扣留,并于2020年6月被提起公诉。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以为,原告人陈旭出于气愤为经验受益人刘波而驾驶车辆减速撞向受益人,将其撞飞到距离其近10米远的湘赣戏台墙上坠落,造成受益人当场死亡。陈旭明知其开车减速撞向他人或者形成受益人死亡的结果,仍不减速放纵此结果出现,属于故意合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行为已冒犯刑法关系规则,立功理想分明,证据确实充沛,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清查其刑事责任。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还以为,被害人刘波在本案中系以村主任身份与其余村镇指导一同露面调停原告人陈旭与他人之间的纠纷而无故被害,被害人一方没有过失。倡导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陈旭死刑。
陈旭辩称,车开到操场时没有看到刘波,不是出于经验,是出于愤怒去撞刘波。没有撞死刘波的故意,由于心急、大意大意造成严重的结果,不形成故意杀人罪。其在公安局审问时,公安干警以其家人人身安保对其诱供,造成其心思解体,其在公安机关的第三、第四次询问笔录的供述不失实。
陈旭辩护人辩称,陈旭过后系误把油门当刹车,不应认定犯故意杀人罪或故意损伤罪,原告人的行为仅形成交通闹事罪。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株洲中院”)裁决以为,原告人陈旭由于在土地置换调停环节中,误以为其父被他人殴打,出于愤怒,为经验他人,驾车减速冲向被害人刘波,客观上具备放纵他人死亡的故意,客观上形成了他人当场死亡的结果,依法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不能认定为故意损伤罪(致死),更不能认定为交通闹事的过失立功。
2021年7月12日,株洲中院裁决,原告人陈旭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益永恒。陈旭不服裁决,提出上诉。
原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重审以为“客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
改判故意损伤罪
2023年7月4日,湖南省初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湘刑终264号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原判,发回株洲中院从新审讯。
刘女士通知红星资讯记者,案件发回重审后,陈旭家人经过两边人屡次找她和家人沟通抵偿和体谅事宜。之后,刘女士及家人获赔650万元,并签订了一份体谅书。
2023年10月19日,株洲中院在醴陵市人民法院地下闭庭审理了本案。
重审一审时,株洲市人民检察院照旧以为,原告人陈旭立功理想分明,证据确实充沛,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清查其刑事责任。
陈旭的辩护人辩称,公诉机关用于证实陈旭涉嫌故意驾车杀人的定案证据,关键是陈旭在公安机关的第三、第四次供述,该两份证据系侦察人员驳回要挟手腕失掉,既不合法,也不实在,应依法予以扫除,不能作为定案依据;陈旭具备自首、被动抵偿、初犯、偶犯等诸多从轻、减轻处分情节,应依法从轻、减轻处分。
针对上述辩护意见,株洲中院裁决以为,陈旭在第三次供述中称其看见刘波站在红色小车左边,该供述与视频剖析报告、司法鉴定意见等证据相印证,依法应予采信,其辩称没有看到刘波与理想不符;陈旭所作的有罪供述,联合供述的视频,能证实公安民警没有采取刑讯逼供、诱供等合法取证方式。
株洲中院裁决以为,从在卷证据资料剖析,陈旭与刘波之间没有恼恨也有利益抵触,陈旭在客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陈旭驾驶的汽车先撞上小车右后轮,再撞飞刘波,致刘波死亡的结果,依据现有的证据,联合陈旭的供述,其行为应形成故意损伤罪。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告人陈旭犯故意杀人罪的罪名不能成立。案发后,陈旭家人踊跃向被害人家眷抵偿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眷体谅,依法可酌情从轻处分。
2024年1月5日,株洲中院作出裁决,原告人陈旭犯故意损伤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对原告人陈旭的立功工具红色汽车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重审改判故意损伤罪,获刑15年“我知道,咱们签了体谅书,他或者不会被判死刑。但重审在并没有出现关键新证据的状况下,间接从死刑改判到有期徒刑15年跨度太大,咱们接受不了。”4月2日刘女士对红星资讯记者示意,案件裁决后,其母亲曾向检察机关提交了抗诉书,但未被受理。
一名村主任开车撞死两人被判三缓五,对他职务如何处理
对于职务肯定要罢免,另选他人。
村主任打伤村民,村主任不承认打过人派出所现在要证明证人,要不没法处理。
打人时有人在旁边吗,村主任用什么东西打的人,那个东西还在蠢野吗?以上我说带判喊的是人冲携证,物证,如果都没有那这个案件很棘手
男子指使好友撞死亲生父亲引热议,两位涉事嫌疑人将面临什么惩罚?
这样的儿子也是白养了,既然指使自己好友撞死亲生父亲,简直是天理难容,这两名涉事嫌疑人犯了故意伤害罪,杀人偿命,一定会有法律严惩他们。上苍会放过哪一个?人间正道是沧桑,有大道不走,偏要走歪道!
同村的人,外地发生交通肇事案,被撞死的人既然是肇事司机好友的父亲,事情有蹊跷最先发现这桩事情有蹊跷的是该村的主任,如果这个交通肇事案发生在本村,也不会引起任何怀疑,偏偏这个交通肇事案发生在外地,两个人就是那么凑巧?该村的主任警惕性特别强,并且被撞死的这个人是他的扶贫对象,他觉拦羡得这件事情有蹊跷,于是进行了调查,也向自己的民警朋友进行了咨询,最终发现被撞死人的儿子有嫌疑,因为他在8月份的时候曾经给父亲买过200万的人身保险,这次也是他说要送父亲去外地打工。最终,凶手在微信上承认了这件事是他和好友联合做的,撞死父亲骗保,真是天理不容!
村主任劝犯罪嫌疑人去自首,并带他去了派出所,据悉这两个犯罪嫌疑人家庭情况都不好亲生儿子计划谋害自己的亲生父母,这样的事情大概只有在电视剧里出现过,但是这个发生在安徽的顷漏案件,却让我们觉得人世间的悲凉。 村主任都觉得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这可是你的亲生父亲?村主任介绍说这两个犯罪嫌疑人家庭情况都不好,都非常困难,但是困难也不应该成为杀人的理由,况且说是自己的父亲。 据悉,犯罪嫌疑人骗父亲去外地打工,开车送父亲去高铁站乘坐,半路上说汽车没油了,给父亲送放下来,后面就跟着犯罪嫌疑人的好朋友,他开的面包车加速给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撞死,事后去当地报案,还非常镇定,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却不想村主任有一双火眼金睛,识破了这件雀衡烂事。
羊羔跪乳,乌鸦反哺,无论如何,都不该出现这样大逆不道的事,真是让人看着气愤!穷难道就是犯罪的理由?穷则思变,除去赚钱就是了,说什么也不能想着歪门邪道,拿自己的亲人想着捞一笔,这样没有人性的事让我们感到气愤,同时也觉得死者太可怜了,怎么遇上这样一个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