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警被拖行致死当时造势者车里放的歌曲叫什么名字 (上海交警被拖行致死案)
漂洋过海来看你----娃娃
上海交警被宝马拖行为什么要拉住车门不放
上海轨交警方近日在网上发布乞讨排行榜,其中排名第一的何姓乞丐4年被抓了309次,至今仍在地铁线内乞讨。
轨交警方此举引起争议。
有人认为乞丐盘踞地铁线,确实影响市容和市民的安全出行;也有人称,穷人行乞系生活所迫,何必为难他们。
分析这一事情,不要光站在道德角度,应当更多从人的权利,从法律层面分析,恐怕才能厘清是非。
先要分清的第一个问题是,上海轨交警方能不能抓地铁线内乞讨者?根据2002年颁布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乞讨、躺卧”。
这一规定与2005年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些不一样,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只是禁止“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和“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并没有在地铁上禁止乞讨。
但是,鉴于地铁是一个特殊的公共场所,上海人大通过地方性法规禁止乞讨,似乎并不为过。
不过,尽管存在争议,在法律和法规没有修改以前,上海轨交警方驱逐地铁内的乞讨者,并“试点微信举报轨交行乞,承诺收到微信5分钟内,民警会赶到相应车厢”的制度都是有依据的,以警方在地铁内驱逐乞讨者是为难穷人而指责警方是不成立的。
但是,正如真理多往前走一步就是谬误一样,上海轨交警方可以禁止地铁内乞讨,但是却无权发布“乞讨排行榜”。
因为,在现代社会,公权力行使权力是“法无明文授权即禁止”。
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地铁内行乞的,由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下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也只是处拘留与警告。
法律和地方性法规都没有授权警方有发布“乞讨排行榜”的权力,警方就没有权力发布“乞讨排行榜”。
何况,“乞讨排行榜”涉及乞讨者隐私权等,即使要剥夺也应当由法律明确规定。
不过,从情理上讲,警方发布“乞讨排行榜”,如果公布是不听劝阻多次进入地铁乞讨,特别是那些“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和“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乞讨者,似乎也不为过。
我们讲权利,不能光讲乞讨者的权利,也要讲其他人的权利,正如西方法谚言:“你挥舞拳头的自由止于我的鼻尖”。
如果那些经常强讨强要、反复滋扰他人的乞讨者,经过治安处罚屡教不改或者因为身体原因无法进行处罚,那么通过发布“乞讨排行榜”,提醒人们注意这些恶意乞讨者,也让他们在公众舆论的监督之下收敛自身行为,维护他人的权利,何乐而不为呢?这道理,跟法院发布“被执行人黑名单”、检察机关发布“行贿人黑名单”一样。
但是,发布“乞讨排行榜”的前提是,要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否则即便这些乞讨者行为如何过火,公权力还是要恪守自身的边界,不能越界执法。
(来自网络)
上海一辆出租车闯卡辅警被拖行撞入绿化带,涉事司机会被如何处理?
在上海中环高架桃浦路上匝道上,一辆红色出租车在交警实施临时检查的时候,突然加速强行闯卡,执行辅警见状,立马拉住驾驶座的一侧车门,但是却被开车一路拖行,最终撞入了路边的绿化带中。
关于上海一辆出租车闯卡辅警被拖行撞入绿化带,涉事司机会被如何处理?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出租车司机涉嫌袭警,该司机不配合交警的例行检查,甚至一路拖拽辅警前行,危及到了辅警的生命安全。
其次,该名出租车司机不配合交警的检查,会被处以一定数目的罚款,而且还要进行拘留。
最后,虽然说司机和辅警都没有受伤,辅警经过救治后没有什么大碍,但是该名司机的行为是不能效仿的,非常危险,而且危害他人的生命安全。
一:涉事司机会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他的犯罪情节比较严重,涉嫌袭警察,肯定是要被处罚的。
该出租车司机涉嫌袭警,该司机不配合交警的例行检查,甚至一路拖拽辅警前行,危及到了辅警的生命安全。
二:该名司机由于不配合交警的工作,会被交警部门约谈话,甚至还要被拘留。
该名出租车司机不配合交警的检查,会被处以一定数目的罚款,而且还要进行拘留。
三:不管怎么样,接受交警的检查是司机的责任和义务,大家要引以为戒。
虽然说司机和辅警都没有受伤,辅警经过救治后没有什么大碍,但是该名司机的行为是不能效仿的,非常危险,而且危害他人的生命安全。
关于上海一辆出租车闯卡辅警被拖行撞入绿化带,涉事司机会被如何处理?大家还有什么想要补充的,欢迎在评论区下方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