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犯 条约 所谓判决合法有效 南海仲裁案 外交部 (违犯条约所谓违约责任)
财联社11月11日电,外交部发言人林剑11月11日掌管例行记者会。有记者就南海形势无关疑问提问。对此,林剑示意,多年来,美国从服务其地缘政治登程,不时批示挑动菲律宾在南海侵权寻衅,唯恐南海不乱,其险峻用心世人皆知。美方口口声声需要各国遵守《联结国陆地法条约》,但自己却不添加《条约》,这是典型的虚伪“双标”。“南海仲裁案”自身就违犯《条约》,是彻头彻尾的政治闹剧,所谓的“判决”是合法的、有效的。
美国呼吁中国尊重裁决的结果,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裁决结果公布后,中国政府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中国外交部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应菲律宾共和国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所作裁决的声明》,这两份声明明确阐述了中方不接受、不承认仲裁庭裁决结果的严正立场。 菲律宾南海仲裁庭的所谓裁决结果是无效的、非法的、没有拘束力的。 不论是菲律宾单方面提起所谓仲裁案,还是仲裁庭所作裁决,都是在披着合法的外衣,干着非法的勾当;都是在打着护法的旗号,从事着违法的活动。 仲裁庭以解释和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名,实际上却处处违反《公约》基本精神和原则。 《公约》明确规定,主权领土问题不属于《公约》调整范围,对主权问题没有管辖权。 菲律宾提起仲裁事项的实质,恰恰就是领土主权与海洋划界问题。 早在2006年,中国政府就根据《公约》第298条将涉及海洋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军事和执法活动等方面的争端排除出《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包括英国、法国、俄罗斯在内的30多个国家也都作出了类似声明。 这些声明是《公约》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得到尊重,但仲裁庭对此却完全无视。 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侵犯了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约》有关规定,成员国有权自主选择争端解决程序和方式。 菲律宾前政府不经中方同意,单方面提起仲裁,侵犯了中方享有的合法权利,损害了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完整性。 仲裁结果也违反了中菲两国协议和地区国家共识。 长期以来,中国始终为和平解决中菲南海争议做出不懈努力。 中国与菲律宾通过一系列双边文件就谈判协商解决争议达成重要共识。 在地区多边层面,中国与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盟各国通过签署2002年《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共同承诺通过谈判协商解决有关争议。 菲律宾所作所为,背弃了菲方应当遵守的国际义务与承诺。 仲裁庭不仅为菲律宾的违约行为进行辩护,甚至否定中菲双边协议和《宣言》的法律地位,为其违法行径制造借口。 更需要指出的是,仲裁结果违反了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挑战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 菲律宾单方面提起所谓仲裁案,捏造事实,编造谎言,企图借此全面否定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仲裁庭不尊重有关国家通过外交渠道解决争端的努力,反而树立了“滥诉”、“滥权”的恶劣先例,将南海问题带入了一个加剧紧张对抗的危险境地。 这些行为违背了尊重各国主权、独立与领土完整,和平解决争端,维护世界和平稳定等《联合国宪章》确认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南海仲裁案 非法无效裁决 是什么意思
所谓的南海仲裁,属于一次带有表演性质的笑话。 不具有任何效力,中国不承认。 中方多次声明,菲律宾共和国阿基诺三世政府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国际法,仲裁庭没有管辖权,中国不接受,不承认。 外交部发言人陆慷表示,所谓南海仲裁庭一开始就是建立在菲律宾违法行为和非法诉求基础上,它的存在不具备合法性,它做的一切裁决都是徒劳的、没有任何效力的。 针对美国对自己及其盟友打开海洋法治的“违法之门”的行为,陆慷表示美方对国际法“合则用不合则弃”的投机做法才是危险的,值得国际社会高度警惕。
消息,对此有何回应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裁决结果公布后,中国政府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中国外交部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应菲律宾共和国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所作裁决的声明》,这两份声明明确阐述了中方不接受、不承认仲裁庭裁决结果的严正立场。 菲律宾南海仲裁庭的所谓裁决结果是无效的、非法的、没有拘束力的。 不论是菲律宾单方面提起所谓仲裁案,还是仲裁庭所作裁决,都是在披着合法的外衣,干着非法的勾当;都是在打着护法的旗号,从事着违法的活动。 仲裁庭以解释和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名,实际上却处处违反《公约》基本精神和原则。 《公约》明确规定,主权领土问题不属于《公约》调整范围,对主权问题没有管辖权。 菲律宾提起仲裁事项的实质,恰恰就是领土主权与海洋划界问题。 早在2006年,中国政府就根据《公约》第298条将涉及海洋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军事和执法活动等方面的争端排除出《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包括英国、法国、俄罗斯在内的30多个国家也都作出了类似声明。 这些声明是《公约》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得到尊重,但仲裁庭对此却完全无视。 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侵犯了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约》有关规定,成员国有权自主选择争端解决程序和方式。 菲律宾前政府不经中方同意,单方面提起仲裁,侵犯了中方享有的合法权利,损害了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完整性。 仲裁结果也违反了中菲两国协议和地区国家共识。 长期以来,中国始终为和平解决中菲南海争议做出不懈努力。 中国与菲律宾通过一系列双边文件就谈判协商解决争议达成重要共识。 在地区多边层面,中国与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盟各国通过签署2002年《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共同承诺通过谈判协商解决有关争议。 菲律宾所作所为,背弃了菲方应当遵守的国际义务与承诺。 仲裁庭不仅为菲律宾的违约行为进行辩护,甚至否定中菲双边协议和《宣言》的法律地位,为其违法行径制造借口。 更需要指出的是,仲裁结果违反了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挑战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 菲律宾单方面提起所谓仲裁案,捏造事实,编造谎言,企图借此全面否定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仲裁庭不尊重有关国家通过外交渠道解决争端的努力,反而树立了“滥诉”、“滥权”的恶劣先例,将南海问题带入了一个加剧紧张对抗的危险境地。 这些行为违背了尊重各国主权、独立与领土完整,和平解决争端,维护世界和平稳定等《联合国宪章》确认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