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退 美97岁法官被 败诉后返岗宿愿渺茫 反而指控同僚违宪 美媒 (美国劝退留学生)
[全球时报综合报道]就在美国总统拜登因“犯懵懂”而被“劝退”之时,美国最年长的法官保利娜·纽曼也堕入难堪境地,“从新上岗”宿愿渺茫。
综合路透社、美国《华盛顿邮报》等媒体11日的报道,当初曾经97岁高龄的纽曼在2021年的一场心脏病之后出现了“清楚的心智消退”状况,不只断案效率大幅降落,就连自己电脑上的文件都找不到。即使如此她仍坚称身材状况良好,并拒绝单位布置的肥壮审核。当初她已被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复职将近一年。面对同僚的“群体劝退”,纽曼反手将他们告上法庭,以为美国宪法中并不存在对其岗位“强迫退休”的条款,指控同僚们“违宪”。
而令纽曼绝望的是,华盛顿特区法官库珀于往年2月起陆续采纳了她的指控。特意是在本月10日,库珀示意美国1980年经过的《法官行为及无能力履职法》并不违犯宪法精气,再次采纳纽曼的申诉,而这本是她试图重返岗位的关键依据。败诉后,纽曼的律师多林称,这场官司已不只关乎纽曼自身,更触及美国司法系统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并示意将继续上诉。
据了解,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关键担任解决专利、商标侵权等案件,纽曼早年任职时被同僚称为“捍卫专利制度的女英雄”。同时,她还以“唱反调”著称,几十年来关于各种裁决写下300多份不赞同见书。在与同僚相持时期,她控告单位将她的团体助理调离岗位,甚至连办公电脑都被搬走。在她看来,自己被针对是因办案时经常与同僚意见不合,与身材肥壮有关。
纽曼的这场风云也引发美国言论有关“权势迭代停滞”、年轻一代“回升空间狭小”等诸多争执。《华盛顿邮报》报道称,美国联邦法官、总统候选人以及参议员的平均年龄均已打破历史高点,而三者的相关刚好是法官被总统提名、再由参议院同意,三方构成了某种“闭环”。近年来,美国国会与政府内均有不少“银发族”遭到媒体言论的质疑。在批判者看来,“纽曼们”的保持恰好是权势阶级“自我主义”的一种表象,于国度并有优势。(刘皓然)
分析指出隋唐和美国政治制度的相通之处
1、相通之处:隋唐时期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的长官相互牵制;美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行政权、司法权、立法权三权相互分立和制约。 2、具体介绍:①隋唐时期实行三省六部制。 三省分别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的长官都是丞相,中书省负责起草政令,门下省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发给尚书省执行;如果不能通过审核,则发回中书省修改。 这样三省的长官,也就是宰相形成了互相牵制的格局。 ②美国实行三权分立的制度。 三权分立指的是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三权相互牵制,如行政权由美国总统掌握,但是会受到议会(掌握立法权)的制约,其法令要通过议会的同意才能实行,而议会通过的法律要经过总统批准才能生效;另外,法院(司法权)的大法官要由总统任命,但任命要通过议会的同意,一旦通过,如果没有犯罪,则终身任职,总统无权废除;而法院的大法官又可以宣布议会通过的法律违宪。 这样就形成了三种权力相互制约的格局。
西方执政理念在美国政治权利分配上的体现
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提出“三权分立”学说,将行政,立法,司法三种权力分开。 美国建立联邦共和政体,确立三权分立的制度,国会掌握立法权美国实行三权分立,总统掌握行政权,国会掌握立法权,最高法院掌握司法权。 总统可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但国会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即为有效。 最高法院大法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 最高法院对法律拥有最高司法解释权,可以宣布总统的行政命令、国会的立法违宪。 三者相互制约,保障了共和政体。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美国最高法官有最高审判权吗
联邦最高法院,与总统和国会地位相同,是三权分立中司法系统的最高机构。 联邦最高联邦法院是独立于总统和国会的司法部门,是联邦制国家所特有的法院,下面有首席大法官和法官,拥有联邦司法审查权,是三权分立的结果最高法院是根据美国宪法成立的法院,它是美国最高级别的联邦法院。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由9个大法官组成。 每个大法官都是由美国总统提名,经过参议院听证后批准委任。 9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中,有1位是美国首席大法官。 其产生过程与另外8位大法官一样。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像所有美国联邦法官一样,其任期是无限的。 除了去世、辞职或者自己要求退休外,他们唯一非自愿的去职是被美国国会罢免。 另外,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薪水不能被裁减。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唯一由宪法规定的联邦法院;主要职责是对美国宪法的最终解释。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各种提交的案件,一般由9位大法官以简单多数票的表决方法来决定。 美国宪法没有直接提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否有司法审查权。 但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曾经通过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判决指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宣布某个法律违宪而不被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