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产品 关税减让的通告 第二批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于停止 海峡两岸经济协作框架协议 (局部产品关税怎么算)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于停止《海峡两岸经济协作框架协议》
局部产品(第二批)关税减让的通告
税委会通告2024年第4号
台湾地域双方面对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的制止、限度等措施,违犯了《海峡两岸经济协作框架协议》规则。2023年12月2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颁布税委会通告2023年第9号,停止《海峡两岸经济协作框架协议》局部产品关税减让,但台湾地域仍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敞开对大陆的贸易限度。
依据《海峡两岸经济协作框架协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规则和程序选择进一步停止《海峡两岸经济协作框架协议》局部产品关税减让。现将无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4年6月15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域的附件所列润滑油基础油等134个税目出口产品,停止实用《海峡两岸经济协作框架协议》协议税率,按现行无关规则口头。
附件:停止《海峡两岸经济协作框架协议》关税减让产品(第二批)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
停止《海峡两岸经济协作框架协议》关税减让产品(第二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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