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死缓 应用影响力行贿案一审宣判 陈继兴行贿 (判处死缓应当限制减刑的罪犯)
2024年1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地下宣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兴行贿、应用影响力行贿案, 对原告人陈继兴以行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口头,剥夺政治权益永恒,并处没收团体所有财富 ;以应用影响力行贿罪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分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选择口头死刑,缓期二年口头,剥夺政治权益永恒,并处没收团体所有财富;对陈继兴罪恶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无余局部,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
2002年至2017年,原告人陈继兴应用负责广东省江门市委书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无关单位和团体在房地产名目开发、纠纷处理、土地转让等事项上提供协助;2003年至2020年,陈继兴间接或许经过他人先后屡次合法收受关系人员给予的财物合计折合人民币 2.78亿余元。2019年至2022年,陈继兴退休后,应用原负责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江门市委书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权或许位置构成的便利条件,经过其余国度上班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无关单位在存款审批、名目推动、补贴申报、土地出让等事项上谋取不合理利益;2018年至2022年,陈继兴间接或许经过他人先后屡次合法收受关系人员给予的财物合计折合人民币115万余元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原告人陈继兴的行为构成 行贿罪和应用影响力行贿罪 。陈继兴行贿数额特意渺小,并使国度和人民利益遭受特意严重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应用影响力行贿数额渺小,亦应依法惩办,并与其所犯行贿罪并罚。鉴于陈继兴到案后,照实供述所有罪恶理想,被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把握的绝大局部行贿罪恶理想和应用影响力行贿理想,所犯应用影响力行贿罪构成自首;提供侦破其余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失实,具备罪恶体现;认罪悔罪,踊跃退赃,大局部赃款赃物已追缴到案,具备法定、酌定从轻处分情节,对其行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刻口头;对其应用影响力行贿罪减轻处分。法庭遂作出上述裁决。
(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