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青律师 (李长青律师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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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中有执行时间,但立遗嘱的人死亡了,还没到其中的执行时间,是否在被继承者死亡后就可以执行遗嘱?
不可以,得等到执行时间。 但是时间过长的可以取消。
李长青的人物简介
李长青,尚权所专职律师,法学学士。 1998年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曾任银行法律部合规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案件诉讼、内部控制、合规建设、法律风险管理等工作。 2005年赴伦敦学习金融操作风险管理课程 。
李长青人物简介
李长青,是一位在法律领域拥有深厚专业背景的律师,他目前在尚权所担任专职职务。 他的学术旅程始于1998年,当时他在大连海事大学完成了法学学士的学业,主攻国际经济法专业。 [1]在求学期间,他的专业知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在银行法律部的合规法律顾问岗位上,他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这里,他参与了众多重大案件的诉讼工作,对内部控制和合规建设有深入理解,同时对法律风险管理也有着独到的见解。
进一步提升自我,2005年,李长青选择去伦敦深造,专攻金融操作风险管理课程。 这一决定不仅拓宽了他的视野,也为他在复杂的金融环境中处理法律问题提供了全新的策略和方法。 他的学习经历不仅丰富了他的专业知识,也使他在全球化的法律环境中更具竞争力。
扩展资料博士,教授,曾在包头钢铁公司做过炉前工。 男,湖北安陆人,管理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二级教授。 曾为包头钢铁公司炼钢工人,1996年~2010年担任内蒙古工业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培养出“无间改进,止于致善”的学院精神。 现担任内蒙古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内蒙古自治区管理创新团队负责人。 。 中国企业管理协会高级咨询师,中国“双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理事,中国项目管理研究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内蒙古自治区IE研究会主任,内蒙古ERP应用研究中心主任。 内蒙古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首批入选内蒙古自治区“321”和“11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 曾担任过国际期刊 Journal of USA-China Business Review编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