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至少20万!还有 停了7年 僵尸车 长出草!杭城重拳整治 (停车费有上限吗)
往年7月起,杭州将展开为期4个月的疑似“僵尸车”集中控制上班。
7月2日,杭州拱墅区一家综合体物业担任人史先生(化姓)找到潮资讯“记者帮”,讲述了困扰自己七年多的烦恼:“疑似‘僵尸车’?咱们这就有一辆,停了7年都没人开走,你说咱们解决也不是,不解决也不是,怎样弄弄?”
拱墅区某综合体:一辆车停了7年,车主是谁仍成谜
上午11点多,记者到来该综合体的公开停车场。这辆疑似僵尸车就停在停车场货运区的角落里,车身盖着遮阳布。
这是一辆银色的大宇轿车,看起来十分破旧,车身凹凸不平,车轱辘也是锈迹斑斑。
记者 杨云寒 摄
车窗上的年检标记显示,车子最后一次性做年检的时期是2017年。
史先生通知记者,这辆车自从2017年5月6日停在停车场后,就不时没有开走过。
“咱们是半年后才留意到这辆车的,但不时咨询不上车主。”物业想过很多方法,还屡次找交警和城管沟通,却不时找不到车主的消息: “交警经过车牌查问到的咨询电话,打过去发现是一家修缮厂。修缮厂担任人也对车主毫无印象。”
史先生和共事算过一笔账,这辆车在停车场停了7年多,依照前几年每小时10元,一天封顶100元的停车费计算, 车主如今开走至少要支付二十万的停车费,“远高于车辆自身的价值”。
这些年来,物业不时没有动过这辆车,直到往年年终才选择临时把车子安排在货运区。
至于要素,关键是两方面的思考。
物业上班人员说,一方面是担忧车子有安保隐患,“谁都不知道这车子功能怎样样,外面还有多少余油,电器线路有没有老化,万一哪天自燃怎样办?”
另一方面,车子不时占着停车场的公共空间,影响其余车主的停车体验。
借着这次集中整治执行,史先生想说,假设能找到车主,是最好不过的,假设找不到车主,也允许城管把车子拖走解决掉,“但这些年发生的停车费怎样办?”
拱墅城管示意,目前正在启动前期协调上班,将尽快整治。
西湖区三墩镇:路边疑似僵尸车扎堆,有几辆已长草
被疑似“僵尸车”困扰的不止史先生。
西湖区三墩镇中海紫藤苑门口清池路与墩祥街交叉口公共停车位上,也停放着不少僵尸车,报料人称“已存在很长时期,不时没人清算,都影响咱们日常停车了。”
7月2日下午3点多,记者到来该路口。公共停车位位于路线一侧,停满了车。
其中停在墩祥路上的不少车子,车窗上或是积着厚厚的灰,或是堆着掉落的树枝和落叶,一般车辆雨刮器和引擎盖之间的缝隙里,长出了绿色的杂草。
记者在现场转了半个小时,未看见有停车控制人员。
现场一位环卫阿姨也向记者证明,这里的很多车辆曾经很久没动了,“至少停了好几年了吧,但都没人管。”
7月2日早晨,属地三墩镇方面示意,将对这批疑似僵尸车启动界定,假设确定是僵尸车,后续将联动无关部门启动处置。
潮资讯记者从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目前,杭州全市总共约有5.2万个路线公共泊位。2023年至2024年5月时期,全市共摸排疑似“僵尸车”68615辆,核对确以为废除汽车的有716辆。此次集中控制上班,将对停放在车行道、人行道、公共停车泊位、住宅小区、背街小巷及城郊联合部路线等区域的“僵尸车”启动排查清算。
您能否也受“僵尸车”疑问困扰?如发现车身灰尘普及、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的疑似“僵尸车”,欢迎继续您经过“记者帮”向咱们启动反映投诉。
潮资讯记者 杨云寒 王好/文 杨云寒/摄
报废车停路边被催5.5万元停车费,“僵尸车”的正确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陕西西安药王洞的道路上,一辆车上被贴了很多催促缴费的单子,经过核实,这辆面包车停在道路旁边,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了,而这辆面包车属于报废车,属于无人理会的状态,两年多的时间,一共有732比缴费单,共计元。
车主声称这辆车已经报废了,本来打算将这辆车去处理掉,但是因为没有时间,所以就一直停在了道路旁边,一些小商小贩偶尔会把这辆车当成仓库使用。 虽然车辆已经报废了,但是停放服务中心的巡查人员表示,既然占了车位,就应该正常收费,不管车子报废还是没报废,罚款都是要交的,很多网友纷纷表示支持。
对于开车的朋友来说,最烦恼的事情就是在路边停车了,现在几乎家家户户都有车,不仅道路非常拥挤,而且停车位也非常紧张,有的时候为了找一个停车位,要在周围逗留半个多小时的时间,为了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很多城市都规划好了路边的停车位,并且安装了自动缴费系统,给人们带来了便利,但是类似于这种已经报废的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资源,让人感到非常气愤。
通常情况下,人们把在一个地方停了很久很久的车子,称之为僵尸车。 这种车要么是车主不打算要了,要么就是车主故意停在那里,或者是在一些限号的城市,为了自己方便,不要车子保留车牌。 不管怎么说,长期占用公共资源都是不对的,遇到僵尸车,如果能够找到车主的情况之下,尽量找到车主,让车主自行处理,如果属于违规停车或者停放时间太久的报废车的话,还是应该通知当地的交管大队,或者直接让拖车拖走。
厦门最新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最近厦门市针对停车服务收费进行了新的调整,出台了重新修订后的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并且从3月1日开始执行。 在新的规定当中还是有非常大的变化的,具体有哪些变化以及政策原文如下。
2021厦门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主要有四点变化
一是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由原来的即停即收调整为首次15分钟免费,同时明确,当天内第二次进入同一停车场或同一路段临时停车泊位不适用免费规定,目的主要是考虑到机动车使用人的实际需求,鼓励车辆短停快走。
二是明确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通过招、拍、挂引入国有资本运营管理的停车设施适用市场调节价,目的是通过价格杠杆作用,引进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推动停车产业优化升级。
三是根据福建省的规定,明确由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四是为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属于政府定价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服务收费按有关政策实行减免优惠,即按《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明确我市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措施的通知》文件执行。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办法》配套的停车服务分类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进行修改,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以下简称停车服务收费),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机动车停车设施经营者,为机动车提供停放场地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第三条市发改部门负责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工作;市建设部门负责全市停车场经营备案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内协助做好停车收费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停车服务收费根据投资主体和经营特征等因素,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下同)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下列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一)机场、火车站等配建的停车场;
(二)公共停车场;
(三)码头、汽车站、城市交通枢纽、轨道交通换乘站、游客集散地、可实现自驾车辆与公共交通换乘地段等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四)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配套建设的停车场;
(五)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六)其他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场。
前款政府定价范围之外的其他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 其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通过招、拍、挂引入的国有资本运营管理的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定价停车服务收费分类由市发改部门会同建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资规部门确定,停车区域划分随区域发展及区域停车市场收费变化适时调整。 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发改部门会同市建设部门制定,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
第七条制定政府定价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中心城区高于次中心城区,白天高于夜间,同一区域内道路高于非道路,同一停车场地面高于地下;不同分区、特殊时段、特殊区域实行不同收费标准;
(二)停车服务收费实行累计递增计费,鼓励快停快走,提高停车位周转率,防止出现长时间占用车位的“僵尸车”现象;
(三)同一停车场地下停车位服务收费标准应低于地面停车位10%以上。
第八条停车服务收费以分钟、小时为计费单位,按不同车辆类型所施划的停车位或者按实际所占用停车位数量收取停车服务费。
第九条下列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一)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救护、抢险救灾和市政设施抢修维护、环卫、殡葬等车辆;
(二)执行公务且喷有执法标志的行政执法车辆;
(三)由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
进入政府定价停车场(独立专业机械停车场除外)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或者进入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的车辆。 当天内第二次进入同一停车场(或同一路段临时停车泊位)除外。
政府定价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按有关政策实行减免优惠。 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给予优惠。
第十条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车辆,不得向当事人收取停车服务费,产生的停车费用由行政机关负责支付。
第十一条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收费类别、收费标准实行网上办理。 申请首次收费或变更收费标准及经营范围的,应于10日前,在网上填报停车场收费的具体标准及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定价和价格干预措施。
经营者在收费时,应当依法开具税务或者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合法票据。 停车场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出具合法票据的,机动车停放者可以拒绝支付停车费,并可向市财政、税务等部门举报。
第十三条停车场服务收费应当遵守明码标价规定,实行收费公示。
(二)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公示牌采用蓝底白字,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公示牌采用黄底黑字。
停车场从事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向建设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有关政策、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价格欺诈等的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未按照规定备案的,由建设部门依法查处。
对擅自占用道路、公共场所提供车辆停放,收取停车费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五本办法由市发改、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报废车停路边被催缴5.5万停车费,除了贴罚单还有什么制裁方法吗?
贴罚单并不能解决报废车占用车位的事实,更多时候还是需要通过强制手段进行处理,并给车主以强有力的制裁,才能避免出现报废车能停路边两年多,欠几万块这样的事情再次出现。
报废车停路边2年多,收732笔欠费催缴单,合计元。2020年1月3日,一则“诡异”的新闻上了热搜,一辆停在西安药王洞道路上的报废车火了,只因为在这辆车上,贴了732笔停车费催缴单,而且截至到1月3日,欠费金额高达元。五万多的停车费,车主在几年前租个车位或者直接买个车位停着它不香吗?怎么会干出这种事情呢?
媒体采访了车主,据车主说是因为车子已经到期报废,本打算当废铁卖了,但是一直没空就忘记这回事了。
不过管理停车位的单位也很厉害,占用了两年的停车位,只管开催缴单,也不联系车主?也不把报废车拖走?就只知道贴催缴单?
报废车违停,各地均有开展整治活动。实际上能够贴那么久的罚单,证明这辆车的存在已经很久了,按照一天一笔的催缴单算的话,这732笔至少也得2年多才能贴完。 明明知道有这么一辆报废车的存在,却不直接出来,而是贴条的方式,可能因为这是最“有利”,最“方便”的吧。
而在贴催缴单,给罚单之外,其实有更多的方式能够解决这样的问题,比如针对“僵尸车”、“报废车”违规占道、长期占道的问题,各地的交通部门都有安排警力进行清查走访,通过走村入户、电话联系、电视公告等方式,摸排走访联系报废车车主,确认报废车辆,把那些车主不要的报废车进行统一拖走处理,并强制车主要求报废……
试想一下,媒体都能够联系到车主,难道贴催缴单的工作人员就无法联系车主?白白让报废车占用车位两年多,占用了公共资源……
报废车辆未处理,还可能影响到在用车辆及新车入户。其实一个车主名下有多少辆车,哪些车已经达到报废期限但是并未进行处理的,车辆管理所都会有相关的信息,所以也有不少地方这对有多辆车的车主进行限制,要求及时报废车辆之后才能够给新车上户,才能办理其他车辆的年检业务。 这样的措施,有比较大的强制性,能够让车主们不得不将车辆报废,而不可能将车辆随意扔在公共车位上占用资源,这样的方式其实更为高效、精准。
要知道,贴罚单并不是目的,合理利用公共资源,服务好市民,才是公共车位存在的意义。 这种5万块停车费的天价“催缴单”,还是少一些出现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