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从新审查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的安保方案 美官员 (重新审查)
总台记者 得知,外地时期7月14日,美国官员称将会从新审查下周举办的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的安保方案,以确定能否须要依据13日晚出现的特朗普集会事情做出任何扭转。
据悉,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定于15日至18日在威斯康星州密尔沃基市举办,共和党人将在大会时期正式提名特朗普为2024年美国总统选举共和党总统候选人,估量特朗普仍将缺席大会优惠。大会的详细安保细节或者在优惠开局前出现扭转,其中包含美国特勤局特工的部署地点以及狙击手的人数,官员还可以选择能否敞开、转移大会场地或增强安保措施。
外地时期13日下午,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在宾夕法尼亚州举办竞选集会宣布演讲时遭逢未遂刺杀,一名枪手向特朗普集调演讲台开数枪,集会观众中1人死亡、2人重伤,枪手当场被击毙,目前这起事情正在作为刺杀案考查解决。(总台记者 赵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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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 政权组织形式美国采用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 美国实行分权与制衡的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总统、法院掌管,三个部门行使权力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力平衡。 国会有立法权,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否决,国会又有权在一定条件下推翻总统的否决;总统有权任命高级官员,但须经国会认可,国会有权依法弹劲总统和高级文官;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并经国会认可,最高法院又可对国会通过的法律以违宪为由宣布无效。 国家结构形式1776-1787年的美国为邦联制国家。 1787年制定的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改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 在建立统一的联邦政权的基础上,各州仍保有相当广泛的自主权。 联邦设有最高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但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各州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政府机构;若各州的宪法和法律与联邦宪法和法律发生冲突,联邦宪法和法律优于州的宪法和法律。 美国宪法列举了联邦政府享有的权力,如征税、举债、铸币、维持军队、主持外交、管理州际和国际贸易等。 不经《宪法》列举的其他权力,除非《宪法》明文禁止各州行使者外,一概为州政府保留。 州的权力主要是处理本州范围内的事务,如以地方名义征税,管理州内工商业和劳工,组织警卫力量和维持治安,等等。 联邦中央和地方的具体权限,200年来不断有所变化。 选举制度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 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人数与本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 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 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最初由各州议会选举,1913年生效的第17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参议员也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 州长、议员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员都由选民选举产生。 各级选举一般都由两党包办。 为了保证两党的统治地位,一般实行”单名选区制“和”多数代表制“。 政党制度美国采用两党制。 美国宪法虽然没有规定政党地位,但政党是美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影响渗透于其他各种政治制度。 两党制在美国成立联邦初期就已萌芽,到南北战争后,两党制正式形成。 两党的主要职能是操纵和包办选举,特别是总统选举。 民主党和共和党两党长期轮流执政。 美国政党除两大党外,还有其他一些政党,但它们都无法影响两大党轮流执政的地位。 公民权利制度美国宪法和法律条文规定: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最终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力不是绝对的,而是受宪法和法律限制的。 联邦宪法和法律一方面规定公民享有人身保护、言论、出版、集会、宗教信仰自由,私有财产权和选举权等权利;另一方面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剥夺公民的言论、出版、和平集会和请愿等自由的法律,公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非法的搜查或扣押,非依法定正当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 此外,各州宪法和法律对公民的权利也有规定。 实际上公民的权利受制于个人拥有的财产,享有充分自由权利的只能是资产阶级。 联邦立法机构--国会美国最高立法机关。 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 国会行使立法权。 议案一般经过提出、委员会审议、全院大会审议等程序。 一院通过后,送交另一院,依次经过同样的程序。 法案经两院通过后交总统签署;若总统不否决,或虽否决但经两院2/3议员重新通过,即正式成为法律。 国会还拥有宪法所规定的其他权力。 如对外宣战权、修改宪法权等。 两院均设有许多委员会,还设有由两院议员共同组成的联席委员会,国会工作大多在各委员会中进行。 委员会分为:①常设委员会,其数目各届国会不尽相同,任期与每届国会任期同为2年。 影响较大的有:众议院的议事规则、赋税、拨款、军事、司法、外交等委员会,参议院的外交、拨款、财政、司法、军事等委员会。 ②特别调查委员会,为处理临时或专门性问题而设立。 ③联席委员会,需要作出与两院共同有关的决定时成立。 ④调解委员会,其任务是拟定一个能为两党接受的议案。 国会还设有总审计室、国会图书馆等附属机构。 参议院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及总统任命的高级官员须经参议院,参议院还有权审判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副总统。 参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出,每州2名,实行各州代表权平等原则。 现有议员100名。 当选参议员必须年满30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9年,当选时为选出州的居民。 任期6年,每2年改选l/3,连选得连任。 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然议长。 众议院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统。 众议员数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每州至少1名。 按1929年《议席分配法》,将众议员总数固定为435名,并根据联邦商务部统计局每10年提供的各州人口变动情况,重新调整各州之间的议席分配。 众议员由直接选举产生,必须年满25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7年,当选时为选出州的居民。 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 众议院议长由全院大会选举产生。 两院议员长期连任现象极为普遍。 议员不得兼任其他政府职务。 联邦行政机构联邦行政机构,又称行政各部、内阁各部。 国务院居内阁各部之首,首脑国务卿为总统的主要外交顾问,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和管理美国对外事务,也是内阁头号成员和国家安全委员会成员。 内阁部实行部长负责制。 部下面设司(局)、处。 部内机构一般分属两类:业务管理机构和机关管理机构。 由于各部的历史发展和职责权限不同,各部业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差别较大。 各部机关管理机构的设置大致相同,一般设有机关事务管理;人事、预算、财务和公共关系等机构,以及法律总顾问办公室、监察长办公室、受理与本部规章内事务的地方派出机构。 部内的司(局)由助理部长(局长)领导、各处由助理部长帮办领导。 国务院国务院是联邦政府主管外交并兼管部分内政事务的行政部门。 1789年9月由外交部改组而成。 它是美国政府中成立最早的部级机关,在政府各部中居首席地位。 国务院的行政首长是国务卿,由总统任命 (经参议院同意)并对总统负责,是仅次于正、副总统的高级行政官员。 他还是总统外交事务的主要顾问,内阁会议和国家安全委员会的首席委员。 国务院设有副国务卿、 政治事务副国务卿、协调安全援助计划副国务卿,以及副国务卿帮办,助理国务卿等官员。 国务院机构庞大,设有国务卿办公室, 主管非洲、欧洲、远东与太平洋、拉丁美洲、近东和南亚地区事务的地区司,主管经济与商务、情报与研究、法律顾问、公共事务的专业司;在世界各地设有许多大使馆、代表团、总领事馆、领事馆以及驻联合国代表团。 国务院的具体职责是:主管美国在全世界的大使和领事网以及涉外官员的工作,协助总统同外国签订条约和协定,安排总统接见外国使节,就承认新国家或新政府向总统提供意见等。 美国法院组织美国是英、美法系国家。 美国司法制度的主要特点有:贯彻三权分立的原则,实行司法独立;法院组织分为联邦和地方两大系统;联邦最高法院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权等等。 司法组织法院组织复杂,分为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两大系统,适用各自的宪法和法律,管辖不同的案件和地域。 此外,还有国会根据需要通过有关法令建立的特别法院,如联邦权利申诉法院等。 法官实行不可更换制、专职制、高薪制、退休制。 美国没有统一的行政法院;行政纠纷案件除由普通法院审理外,各独立机构也有权受理和裁决。 美国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构不分,联邦总检察长即司法部长,为总统和政府的法律顾问,监督司法行政管理,在联邦最高法院审理重大案件时,代表政府出庭,参加诉讼。 检察官受司法部领导,配属于各级法院。 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采用辩论制,独任审理;部分诉讼,特别是侵权诉讼等由陪审团裁断,法官判决。 刑事诉讼程序的特点是:联邦和若干州保留大陪审团审查重罪起诉的制度;非法取得的证据不得采纳;广泛使用审判前的“答辩交易”;辩护时,民事案件中的原告、被告律师,刑事案件中的公诉人和被告律师相互对抗争辩,法官不主动调查,仅起“消极仲裁人”的作用。 司法审查制度作为联邦原则正式确定,始于1803年联邦最高法院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首席法官J·马歇尔代表法院认为,“违宪的法律不是法律”,“宪法取缔一切与之相抵触的法律”,明确宣布国会1789年颁布的《司法条例》第13条违宪,从而确立了法院拥有审查国会通过的法令的职权,逐步形成司法审查制度。 这一制度成为维护统治秩序,实行权力制衡的一种政治手段,以后为许多国家所仿效。 美国的司法审查权由普通法院,主要由联邦最高法院行使,其方式是审理具体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违宪,审查对象除国会制定的法律外,还包括总统的行政措施。 美国法院组织划分为联邦和各州两大系统,名称和审级不尽相同,管辖权限错综复杂。 法院一般是民事、刑事兼理。 除某些基层法院外,均不采取陪审制。 检察官受司法部领导,配属于各级法院。 (一) 联邦系统的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为:涉及联邦宪法、法律或国际条约的案件,一方当事人为联邦政府的案件,涉及外国政府代理人的案件,公海上或国境内供对外贸易和州际贸易之用的通航水域案件,不同州之间、不同州的公民之间的争议以及州政府向他州公民提起的诉讼。 联邦系统的法院包括:1 联邦地方法院普通民事、刑事案件的初审法院设在各州的联邦地方法院只审理属于联邦管辖的案件,设在首都哥伦比亚特区和领地的联邦地方法院,则兼理联邦管辖和地方管辖的案件。 一般为独任审理,重大案件由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并召集陪审团进行审理;联邦上诉法院分设在全国11个司法巡回区,受理本巡回区内对联邦地方法院判决不服的上诉案件,以及对联邦系统的专门法院的判决和某些具有部分司法权的行政机构的裁决不服而上诉的案件。 案件一般由3名法官合议审理。 2 联邦最高法院(Federal Supreme Court)是全国最高审级,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的9名终身法官组成,其判例对全国有拘束力,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judicial review)权,即有权通过具体案例宣布联邦或各州的法律是否违宪。 它是美国联邦法院系统的最高审级和最高审判机关。 1790年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成立,设于首都华盛顿 。 最初由首席法官l人和法官5人组成,后来人数几经增减。 1869年根据国会法令规定由首席法官1人和法官8人组成。 法官均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只要忠于职守,可终身任职,非经国会弹劾不得免职。 但年满70岁、任职满10年或年满历岁、任职满15年者,可自动提出退休。 美国宪法规定,联邦最高法院对涉及大使、其他使节和领事以及一州为诉讼一方的案件有初审权;对州最高法院或联邦上诉法院审理的案件,有权就法律问题进行复审;有权颁发“调审令”,调审下级联邦法院或州法院审理的案件。 联邦最高法院还拥有司法审查权,审查联邦或州的立法或行政行为是否违宪。 不论是初审案件,还是复审案件,都是终审判决。 开庭时间为每年10月的第1个星期一到翌年6月中旬。 判决以法官投票的简单多数为准,判决书写下各方意见。 1882年开始发行官方汇编的《美国最高法院判例汇编》,其中的判例对法庭有约束力,为审理同类案件的依据。 ’3专门法院联邦系统还设有各种专门法院。 与上诉法院同级的有:受理向政府要求损害赔偿的案件的索赔法院,受理关税上诉案件和专利权案件的关税和专利权上诉法院。 与地方法院同级的有关税法院和征税法院。 另外,某些联邦行政机构具有部分司法权,可以裁决其职权范围内的争议。 这些行政机构有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国家劳工关系局等。 (二) 州系统的法院名称各州不一,一般分3级,其下还设有各种不列为审级的小型法院。 1 基层法院一般称州地方法院、州巡回法院、州高等法院或州普通诉讼法院,为属州管辖的一般民刑事案件的初审法院,多数州规定须召集陪审团审理。 有的州在基层法院之下设有县法院、市法院和警察法院。 也有在基层法院内设各种专门法庭或者另设专门法院,不作为审级;对其判决不服,可申请基层法院重审,以后仍可上诉。 这类专门法院包括家事法院、遗嘱验证法院、遗嘱处理法院、交通法院和小额索赔法院。 2 州上诉法院大部分州设有州上诉法院,作为中级上诉法院。 3 州最高法院州的最高审级是州最高法院,有的州称为最高审判法院、违法行为处理法院。 也有的州分设民事最高法院和刑事最高法院。 纽约州的法院组织比较特殊,其初审法院称为州最高法院,内分家事庭和遗嘱验证庭等。 上诉级为上述法院的上诉庭,不另设法院。 最高审级称州上诉法院。 共和党(Republic Party)共和党是美国两大政党之一,在美国实行的两党制中与民主党轮流执政。 又名“老大党”。 以象为徽。 [党史]: 19世纪50年代,北部工业家与南部种植园主的政治斗争白热化。 1854年民主党政府通过《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取消对奴隶制扩展的地域限制,导致1854-1856年堪萨斯内战,促成共和党于1854年7月成立。 它由北方民主党中的激进派、自由土地党人和前辉格党的大部分党员组成。 主要代表工业资产阶级、中产阶级、工人和西部小农的利益。 反对在美国扩展奴隶制。 至此,美国两党制确立。 共和党创立后在北部深得人心,富有生气。 1860年其候选人A·林肯以“言论自由、土地自由、劳动自由、人身自由”为纲领当选第16届总统 (1861-1865)。 南北战争中,共和党领导北方人民,战胜南部同盟,在全国确立了资本主义制度。 战后,共和党连续执政20年,以“拯救联邦”和“ 解放黑人”的“老大党”自称,并与南部白人至上主义者妥协。 19世纪80-90年代美国进入垄断阶段。 这一时期,共和党长期执政,为东北部和中部财团利益服务。 1898年总统W·麦金利(1843-1901)发动争夺海外殖民地的美西战争。 翌年提出对中国实行“门户开放”政策。 20世纪20-30年代,连续执政的3位共和党总统对大企业采取自由放任的政策,经济严重失调,造成商品积压、金融混乱和大批失业,导致1929-1933年经济危机。 共和党在1932年总统竞选中惨败,从此一蹶不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该党开始得到南部财团支持,1953年其候选人D·D·艾森豪威尔当选总统 。 任内提出侵略中东的“艾森豪威尔主义”。 1969-1976年,R·M·尼克松、G·R·福特相继担任总统。 1981年E·W·里根上台,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对外提出“恢复经济和军事实力、重振国威”的口号,对苏联采取强硬态度。 同时在加强实力的基础上,谋求同苏联谈判。 1984年连任总统。 1989-1993年 ,G·布什出任总统。 该党以大选年竞选总统的纲领为全党政纲。 无固定成员,党员人数以每次大选前选民登记为准。 只有少数人是经过一定关系和手续加入党的基层组织的党员。 最高权力机关为全国代表大会 。 每4年于选举年夏季召开一次,提名本党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制定纲领。 常设机构为全国委员会,任期4年,设正、副主席、秘书、司库等,负责筹备全国代表大会,主持总统竞选活动。 各州设州委员会,主持本州竞选活动。 竞选经费由垄断财团资助。 民主党(Democratic Party)美国两大政党之一,在美国实行的两党制中与共和党轮流执政。 以驴为徽。 [党史] :1791年建党时称共和党,1794年改称民主共和党。 又称反联邦党。 后该党分裂。 杰克逊派于1828年建立民主党。 1840年全国第3次代表大会正式定名为民主党。 主要代表西南部新兴的植棉奴隶主和旧南部奴隶主、小农、边疆居民和工匠等阶级的利益。 1828年A·杰克逊当选总统(1829-1837在任),他为维护联邦统一、制止分裂危机,进行了政治改革。 他扩大了总统及联邦政府职权,实行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提名总统候选人,以州为单位提出总统选举人,胜利者获得本州全部选票的制度;建立健全民主党各级委员会;扩大白人成年男子普选权等。 美国学者称之为“杰克逊民主”。 此后至1860年,除1841年、1845年、1849—1853年由美国辉格党执政外,均由民主党掌权。 19世纪40年代民主党被大奴隶主控制,主张在新土地上扩大奴隶制。 1861年南北战争前夕发生分裂,北部民主党并入共和党;南部民主党则成为奴隶主政党,并挑起美国内战。 战后民主党长期在野,代表南方大土地所有者和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并得到与进口贸易有关的北方工业家和金融家的支持。 它长期是“南方党”,直到1932年大选时,才开始打破传统的地域界线。 美国进入帝国主义阶段以来,民主党在本质上与共和党无异,亦被垄断财团控制。 但因其一贯标榜民主颇得工会中上层支持,常以代表劳工自称。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民主党T·W·威尔逊政府于1917年参战。 1920年后共和党执政。 1933年民主党的F·D·罗斯福在严重经济危机中击败共和党总统H·C·胡佛(1929-1933在任)就任总统,实行新政,以解决经济危机,并促进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 4次蝉联总统。 1945年4月12日罗斯福去世后,由H·S·杜鲁门继任。 1950年杜鲁门政府派兵入侵朝鲜。 1953年杜鲁门下台。 此后,民主党与共和党继续交替执政。 1961-1969年,1977-1981年民主党执政,J·F·肯尼迪、L·B·约翰逊、J·卡特(1977-1981在任)任总统。 民主党对内继续推行“新政”政策,先后提出“公平施政”、“新边疆”和“伟大社会的方针”;对外推行扩张政策。 肯尼迪、约翰逊任内强化了越南战争。 1994年B.克林顿出任总统。 该党每4年召开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本党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制定竞选纲领。 中央设全国委员会,任期4年。 负责筹备全国代表大会和主持竞选活动。 该机构设主席、副主席、秘书、司库和特别法律顾问等职。 下设各州委员会,组织本州竞选活动。 该党无固定纲领,以竞选总统的纲领作为政纲,亦无固定党员,党籍自由。 党员总数按本党总统候选人投票的结果计算。 竞选经费由垄断财团资助。
国会、参议院、众议院有什么区别?
美国的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是什么,三者有何关系?首先,我们来看美国国会。 根据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一款:本宪法授予的全部立法权,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
美国国会是美国联邦政府中最重要的一环,掌握三权中的最重要的权力,立法权。 从美国宪法实施以来的绝大多数时间中,国会在美国政治中一直居于主导地位,只是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以后,随着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美国国际地位的提高,总统及行政部门的权力扩大,特别是二战以后,总统成为美国政治中心,但国会仍在美国政治决策中占重要地位,而且从对行政部分的监督和制约来看,美国国会是世界各国中最强有力的立法部门之一。
另外,有个小知识,就是美国国会英文是Congress,而不用英国议会的英文Parliament,这其实体现了美国立宪者们表明美国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区别而特意采用的。
其次,上面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一款已经很明确的表明,美国国会实行两院制,即美国国会是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 换言之,参议院和众议院是美国国会组成部分。 比较而言,美国参众两院具有平等的宪法权力和地位。 美国国会两院都有权创制法案和审议对方的法案。 只是在某些方面各有自己的不同权限。 例如,一切有关财政的法案,如税收、拨款等法案,由众议院提出,参议院复议和修改。 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和任命联邦高级官员则须经参议院审议批准。
除此之外,其他方面的一切法案,两院均有提出权和互相审议权,即立法权由两院共同行使,任何一院通过的法案必须送交另一院通过,任何一院对另一院通过的法案都拥有绝对的否决权。 两院通过的文本如果发生分歧,只能通过协商;两院同等数量的议员组成协商委员会,提出妥协方案经两院通过。
其三,美国国会为什么实行两院制呢?(1)这是现实政治的需要,是妥协的结果。 在制宪会议上出现了大州与小州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由此产生的国会代表权问题。 最终采用了康涅狄格州代表提出的妥协方案,即大州接受参议院的平等代表权,换取小州对众议院人口比例代表权的同意。 (2)体现了联邦制原则。 在联邦制原则下,因为中央政府与州政府实行分权,公民即属于他们居住的州,又属于美国联邦。
为使联邦国会体现这一代表制原则,只能实行两院制,才能与联邦制原则相适应。 参议院体现了美国联邦制中的州的权利,而众议院体现了联邦的权力,这个说法虽然不是很恰当,但却反映联邦制的特点。 (3)有利于平衡保守倾向和激进倾向。 每两年众议员全部改选,参议员只改选1/3,由于参议院任期更长,因而两院在构成上,参议院更迭较小,比较稳定,比较有连续性,而众议院则新人较多,带来的新见解、新观点也较多。 所以,在美国历史上,参议院往往比众议院保守,改革议案在众议院通过后,往往在参议院搁浅,或被长时间拖延。 而宪法规定一项立法须经两院通过才能成为法律,这一立法程序能够制约两种倾向,迫使双方都作出一定让步,使得法律较为稳妥。
最后,虽然参众两院都属于美国国会,但他们之间的差别也不小。 (1)最明显的差别是规模上的差别。 参议院参议员来自50个州,为数100名。 而众议院中有各州众议院议员435名,以及华盛顿特区、关岛、美属维尔京群岛、美属萨摩亚、波多黎各及北马里亚纳群岛的无投票权代表。 (2)参议院通常允许针对所有问题进行无限制的演讲,但是也允许参议员通过投票来终止冗长的辩论。 众议院有专门的法案委员会,对几乎每个提案的讨论都加以时间限制。 这使得众议院在机构比参议院更加庞大的情况下仍旧可以以比参议院更快的速度通过议案。 (3)因为数目原因,参议员通常比众议员具有更多的媒体曝光度,以及在政党内具有更高的地位,而众议员则可能逐渐成为制定某个方面的政策的专家,例如财务、税务、环境或者教育政策等。
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及影响
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及影响:
1、美国政党的产生是与总统的竞选相联系的,也是为总统竞选服务的,同时,它的发展也是同选举权的扩大紧密相连的。 可以说,美国总统的竞选造就了美国的政党,美国选举权的扩大,则推动了美国政党的发展。
2、美国政党的内部组织十分松散,在党内团结上表现出相当低的水平,没有严格遵守的一套思想体系或政策目标,党内权力结构分散。
3、政党之争存在于联邦和州一级的政治机构中,在州以下的地方政府中,政党的色彩比较淡漠。
扩展资料:
美国政党的产生是18世纪末的事情。 当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者在1776年起草《独立宣言》和1787年起草《宪法》的时候,他们并没有看到政党在政府制度中所起的作用。
通过各种宪法上的安排,诸如分权、约束和平衡、选举团间接选举总统等,使得新的合众国远离政党和小党派的影响。 当时华盛顿就有过一个天真的想法,他认为这个新兴的国家没有政党一样也能存在,他曾说,“如果党派存在,我们得使它们合而为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