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能追回费用 14岁男孩充值游戏刷脸花爷爷3.5万余元 (追回费用)
陕西西安的14岁少年小贺因为沉迷游戏,所以就想到用爷爷的钱充值。
他不仅私自拿爷爷的银行卡绑定了手机,甚至在充值需要刷脸时就忽悠爷爷看手机。
最终,小贺共累计在四款游戏中充值3.5万元。
目前有几款游戏平台表示,仅会退还部分费用。
其实对于这种未成年人进行大额游戏充值的,平台是应当返还充值的钱的。
因为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甚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未成年人,他们只能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这种大额有效充值行为显然与孩子年龄、智力不相符,所以这种充值行为需要经过其监护人追认才有效;所以只要监护人不追认充值行为,那么充值就无效,平台就应当返还充值的钱。
如果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那他们是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这种情况他们充值的行为就更是无效的,充值的钱更应当返还。
未成年人不具有支配大额财产的认知能力。
根据《民法典》第19、20、22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下的孩子进行的大额充值、直播打赏,其监护人(一般是父母)发现后反悔,都能要回来。
因为八周岁以下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对他大额充值、直播打赏的行为不予以追认,那么这个充值、打赏的行为就是不生效的,游戏后台、主播、网络平台需要退还费用。
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不满十八周岁,这些钱也能要回来,但可能依照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未成年人有一定的判断能力等事由,只返还大部分充值、打赏钱财。
而关于何为“大额”,法律没有明确进行界定,所以要依照监护人收入情况、花费状况确定。
而且这类案件还要结合未成年人所用的平台、机制、提供服务内容综合确定,到底是未成年人、监护人谁进行的充值。
《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陕西6名未成年人围殴13岁少年致死,具体细节如何?
公公患癌症去世,三个月后,丈夫也患癌症去世。
对于这个苦命女人来说,儿子小浩(化名)成了她唯一的精神支柱。
如今,小浩也被6人围殴致死,尸体在离家不远处的荒山被发现。
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最后的精神支柱也倒下了。
她还能有什么奢求?现在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替儿子讨回公道。
她不希望获得多少赔偿,只希望能够严惩凶手……
40岁的苦命女人,与儿子相依为命!
吴女士是陕西延安人,从小右眼就患有眼疾,看不清东西。
结婚后,她跟丈夫常年外出打工,在饭店里当小工,月工资仅2000元。
生活水平处于社会底层。
2015年3月,公公检查出癌症,夫妻俩便辞去了工作回家替公公治病,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的积蓄。
同年8月,丈夫也检查出癌症。
作为一名柔弱女子,吴女士要承担起同时照顾家里面两名癌症患者的责任,因此背负了不少的外债。
2015年11月,公公病情恶化去世。
三个月后,丈夫也因病情恶化去世。
只剩下她与13岁的儿子小浩(化名)相依为命。
家里背负那么多的外债,自己又因眼睛不好找不到更好的工作,收入仅靠2000元工资加上一点低保。那段日子,接连的打击差点没把她压垮……
不过,以前不管再苦再累,只要想想儿子,她就能咬咬牙坚持下去。
可如今,她连最后的希望都破灭了!
每一次想起儿子时,想到儿子的遗体至今还冷冰冰地摆在殡仪馆内时,吴女士都忍不住落泪,嘴里不断念叨着“他们怎么那么狠”……
借100元还200元,遇害前,小浩连续向多名亲人借钱。8月27日暑假期间,吴女士最后一次见儿子是在她租住的20平米不到的小屋子内。
早上起床,收拾过后,吴女士照常去上班,离开家时她偷偷瞄了儿子一眼,儿子正躺在睡床上酣睡。
当天下午,小浩打来电话,说同学找他出去玩,虽然吴女士没同意,小浩还是去了。
当晚9点多,小浩还没回家,吴女士有些着急便打电话询问。
小浩表示有同学过生日,并向她要了20元。
第二天凌晨仍未见小浩回家,吴女士连续拨打了几个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直到凌晨2点,电话终于接通了。
小浩向她要100元表示同学要借,明天还给她200元。
吴女士说卡里没钱,让小浩回家拿现金,电话突然被挂断了,之后再也打不通。
8月28日早上,吴女士接到多名亲朋的电话,说小浩头天晚上向他们借钱,理由都是“同学要借”!
吴女士感觉事有蹊跷,不断拨打小浩的电话,始终无法接通。
再后来打过去,电话就关机了。
起初,吴女士从来没想过小浩会遇害,还以为当天晚上没借钱给儿子,儿子在跟他生气,故意不接电话。
失踪5天后儿子尸体在荒山被发现,系脑部损伤致死
8月29日,吴女士才得知,当天找小浩出去玩的同学是小光(化名)。
她立马联系了小光,哪知小光也不接电话。
当天晚上,焦急万分的吴女士撒了一个谎,她给小光发短信,表示自己出车祸了,叫小浩赶紧回家。
终于联系上小光了,但小光表示,当天分开后就没再见过小浩,并答应帮忙寻找。
8月30日,吴女士到派出所报了警,彼时,她才得知,原来小光也失踪了,她有种不祥的预感。
9月1日,小光在一家宾馆被找到,被带回刑警队后,交代了8月27日晚间发生的事,并指出小浩可能在离家不远处的凤凰山。
吴女士召集亲属20多人连夜找寻,找了一夜未找到小浩的踪影。
直到第二天凌晨7时许,小浩的遗体在一处土坑内被发现。
土坑周围的草很深很密,很难发现有人躺在那里。
孩子的鼻梁已经断掉了,但是没有血迹,好像被人擦过。
经法医鉴定,小浩系头面部遭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并脑疝形成而死亡。
嫌疑人为6名未成年人,其中一人不满14岁据了解,6名嫌疑人都是来自不同学校的在校学生,彼此并不熟悉,有的甚至还是第一次见面。
当天晚上,小浩跟他们出现在凤凰广场附近的一家KTV内,几人喝了三四箱啤酒。
根据KTV内部监控画面显示,从几人进入该店至离开,表现并无异常。
凌晨3点左右他们离开了,离开前有说有笑,还在门口逗留了一会。
凌晨五点左右,几人被监控摄像头捕捉到,有说有笑地上了凤凰山。
离开的时候,其他人从另一个方向走了,此时画面中再没看到小浩的影子。
警方透露,6名嫌疑人均为未成年,其中一名嫌疑人未满14岁已交由监护人看管,另外5人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已被批准逮捕。
时隔80余天,吴女士仍未从失去儿子的痛苦中走出来。她很想知道,当晚在凤凰山,儿子究竟经历了什么?
出租屋内,如今只剩下她独自一人,夜晚,她不止一次被同样一场噩梦惊醒,儿子被一群人围殴时,倒在土坑内痛苦的挣扎,嘴里无助地喊着“妈妈”“妈妈,救我”……
但她,却无能为力!
更令吴女士难以接受的是,儿子遇害至今已80多天了,6名嫌疑人的家人竟无一人向她道歉,都在各自推卸责任。
甚至还把她拉黑了。
她表示,绝不原谅,一定要等到公平公正的判决结果!
陕西一孩子不愿上学,父亲直接带孩子游走中国,你对这波操作怎么看?
相信我们大家都觉得孩子一出生就是要去学校读书的 ,就这样将来才能找到合适的工作 ,才能够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而做父母的也想自己的孩子在长大的时候有一番成就 ,最起码要比自己过的好 ,所以也有不少的父母在孩子很小的时候 ,就开始抓孩子多方面的发展 ,不仅会给他报补习班 ,而且也会给他报兴趣班 ,为的就是希望孩子在将来的时候有多条路可以选择 ,相信这个是大多数父母的看法 ,毕竟唯一能够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就是学习 ,而且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通过学习最起码能找到一个不错的工作 ,所以如果家里的孩子不听话的话 ,许多父母都会教育自己的孩子要好好的读书 ,但是也有少数部分父母亲不这样认为 ,他们也有自己的观点 ,觉得还是应该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 。
前不久看到一则这样的报道 ,在陕西有一位孩子不愿意上学 ,父亲立马就辞职直接带着自己的孩子环游中国 ,这一举动也是引来了不少网友的关注 ,不少网友都非常的好奇为什么要这样做 ,还有的网友表示 ,孩子不就应该好好学习的吗 。
据了解到 ,事情是发生在陕西西安 ,有一位14岁的少年不想学习 ,而当他的父亲得知以后 ,和家人商量后 ,一致决定带孩子外出游走 ,就是希望能够通过此次的旅行让孩子认识到人生的价值 ,希望他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 。
其实这个父亲的这一个举动就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重新思考 ,让他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虽然这个做法我们大家不提倡 ,但是如果能够有好的效果 ,我们也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