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同意 开革高奕奕党籍
据上海市纪委监委11月12日信息,宝山区委原副书记、宝山区原区长高奕奕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革党籍和公职。
地下资料显示,高奕奕出世于1972年12月,山东青岛人,曾任上海市交通委秘书长,松江区副区长,松江区委常委、副区长等职,2020年任宝山区委副书记、代区长,2021年1月任宝山区区长,2023年12月被查。
经查,高奕奕身为党员指导干部,丢失现实决计,背叛初心使命,政治品行顽劣,采取不合理手腕恶意搅扰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上班,诬告搭救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上形成严重不良影响;
违犯中央八项规则精气,违规收回礼品,接受或者影响公正口头公务的宴请和旅行优惠布置;
忽视组织纪律,官迷心窍,虚拟任职履历并伪造团体档案资料,不按规则报告团体无关事项;
廉洁底线失守,对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未予纠正;
违犯生存纪律,不注重家风树立,对配偶失管失教、放纵放纵,品德败坏;
应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合法收受他人财物。
高奕奕严重违犯党的纪律,形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行贿立功,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顽劣,应予轻薄解决。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奖励法》等无关规则,经上海市委常委会会议钻研,并经中央纪委报中共中央同意,选择给予高奕奕开革党籍奖励;由上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革公职奖励;中断其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资历和宝山区第八次党代表大会代表资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立功疑问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则:对中央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给以开革党籍奖励,必定通过下级纪律审核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由这一级纪律审核委员会报同级党的委员会同意。
高奕奕原为第十二届上海市委委员。因此,开革他的党籍,须经中央纪委报中共中央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