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在教室徘徊30分钟 从教室楼上坠楼身亡 校方是否需要承担相关责任 (女孩在教室徘徊的图片)
校园暴力在学校一直屡禁不止,不仅对很多学生的身体上造成伤害,也在他们的心理上留下阴影,如果一直处于这种压抑的状态,这些学生很可能会承受不了,从而选择做出一些极端的行为。
在陕西西安就有一名高三女生从4楼教室跳楼自杀,而这件事情也在网上引起热议,这么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悄然离世,当地警方接到报警之后也迅速介入此事。
从现场的视频可以看出,坠楼的女孩当天在教室里来回走动,大约徘徊了30分钟左右,然后再选择从窗户跳下去,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女孩的母亲表示女儿在学校里面经常遭到不公正的对待,有一位同学经常辱骂她。
坠楼女孩的父母也向学校讨要一个公道,但是学校并不承认有校园欺凌事件,女孩的家人希望能还女儿一个公道。
学校一定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保护。
每个孩子都是祖国的未来,学校应该给他们提供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学生的学习成绩和个人发展,所以学校一定要定期给学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如果发现学校里面存在打架斗殴的时间,一定要及时阻止保护好每个学生不受到伤害,对于校园欺凌事件零容忍。
学生在学校遇到不公正对待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向父母和老师倾诉,如果一个人默默的选择忍受,就会让对方变本加厉,从而让伤害越来越深,如果长期处于这种抑郁的状态之下,整个人会接受不了,遇到校园暴力,我们一定不要害怕,及时告诉家长和老师,如果情况危急,我们可以直接拨打报警电话,一定要向暴力说不,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高三女生疑因遭同学辱骂跳楼身亡,具体是怎么回事?
2021年1月23日,陕西西安一位家长向媒体反映,自己的女儿经常遭到同学辱骂,想换座位,却被老师拒绝。
几日前,女儿竟然从四楼一跃而下,经过抢救无效后身亡。
她认为女儿的跳楼和遭同学辱骂有关。
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1月16日,在西安市某中学,一名18岁的高三女生从四楼教室跳下,经抢救无效后身亡。
事后,女生家长听到消息后,十分受打击。
死者母亲称,事发当天中午女儿还没有异常,不料,在晚上却听到这一噩耗。
目前,死者遗体还放置在太平间内。
据了解,死者生前曾与母亲提起自己在学校经常被一名同班同学辱骂,实在无法忍受,女孩母亲询问后得知,因为女孩坐在教室第一排的位置,同学敲门,她收拾书本晚去几分钟,便遭到辱骂,期间话语难以入耳。
1月12日,女孩突然晕倒在教室里,被人发现后,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送往医院救治。
经过医生检查,并没有检查出异样,但医生察觉有问题,便询问是否生气导致的,女孩没有言语。
直到事后,女孩才告诉母亲,是因为同学辱骂所致。
死者母亲表示,在孩子晕倒一次后,曾经到学校找老师申请调换座位,让孩子远离辱骂她的同学,老师却置之不理。
事发当天,女孩的母亲被通知赶往学校,抵达现场后,只见女孩直直地躺在地上,意识混乱,嘴里一直喊着:“我疼,我疼。
”当时女孩母亲第一个想法就是,一定是一直辱骂孩子的同学叫人将孩子打晕在楼下的。
当女孩被送往医院后,因不能确认女孩昏迷的原因,无法展开治疗,询问家长,第一现场是不是家长发现的。
女孩母亲只能回答,她抵达现场时,孩子已经这样了,具体情况她也不知道。
从爆料视频上可以看到,相关人员想要进入涉事学校,却被拒之门外。
据现场目击者称,白天女孩从楼内坠落40多分钟都没有人发现,离案发现场不远处就是学校保安室,女孩坠楼后,没有人管,也没人施救。
死者母亲称,涉事校长曾说,学校不可能道歉,如果需要赔偿,双方可以协商。
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有网友称,现在学生承受能力太差了,自己都不知道保护自己,不知道反击,只能让对方以为她好欺负,然后更加猖狂。
从某些层面上讲“软暴力”的危害程度甚至超过了传统暴力,校园欺凌,绝对不能容忍,必须严肃处理!悲剧的发生和学校的校长、老师、保安的失职都有关系。
学生跳楼,老师因拍过她肩膀而受责,教师已成高危行业了吗?
教师并没有成为高危行业,老师在学生跳楼自杀事件中虽然没有直接责任,但是他在点评学生考试的时候,确实出现了对学生拍肩膀、踢腿、扔试卷等失当行为。
行为失当而被受责,这是本来就应该被处理的事情,并不是因为学生跳楼而引起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中,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很显然,在课堂上,当着全体学生的面,对学生有拍肩膀的行为,其实是带来侮辱人格行为性质的,会让学生感受到来自老师、同学的压力。
更不要说这个老师除了对跳楼学生拍肩膀之外,对其他的同学还做出了踢腿、扔试卷等行为。
同样的,在《义务教育法》中,第五十五条 还规定了“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所以从这个情况上看,老师因为拍过学生肩膀等不当行为而受责,是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履行相关法规的表现,而不是什么教师“高危行业”的表现。如果有不当行为而不受责罚,那反而变得很奇怪,很不合理了不是吗?
教师行业不存在高风险对比其医护行业,医生及护士动辄就被病患及其家属伤害的行为,我们更多见到的是我们的“弱势群体”因为被老师体罚等行为而受到了伤害而上了新闻,导致了很多人对于教师的印象不太好,甚至有事件发生的时候,哪怕没有了解清楚前因后果,很多人还是下意识地相信了学生及家长的言论,而质疑老师的行为是否失当。
尽管如此,教师还是不属于什么高危行业。因为大多数家长并没有因为老师对孩子有什么体罚行为而拿着刀就去砍老师,或者学生也很少因为被老师辱骂体罚而直接就跟老师开干打起来……
大多数的老师,是尽心尽责地教育学生,能够受到学生及家长的肯定。而个别老师所遭遇的特殊事件,根本无法代替所有教师的遭遇……
规范教师行为,保护教师权益。
其实教师受责的原因在于他自身存在不当行为。
所以想要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教师们在教学的过程中,自然就需要更加严格地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工作做得更好一些,不要出现失当行为,自然也就不会受责了。
而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时候,同样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他们一样是可以使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