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四川航空暑期活动券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四川航空优惠攻略)
自己于6月13日在该航司某直播平台下单了成都到普吉暑期双人往复产品3200元,并于6月底兑换了7月20日至7月26日的机票 补了1000多的税费、燃油费。因同行人属于区属单位,该单位于7月3日发红头文件,虽未明文示意制止入境,但同行人的出国放开次日被指导采纳,并收回护照。本着友好协商、尽量拯救双方损失促进买卖的准则,自己在退票之前还曾咨询过航司,航司回复该产品仅支持在规则期间内改期(8月19日前)但不准许改换出行人,自己只能无奈敞开行程,并在7月4日以「非被迫退票」要素提交退票,几日后仅收到税费和燃油费的退款,账户里往复次卡显示已经常使用。我与航司屡次电话交涉说明状况并向其出具了单位的红头文件,航司的意思是咱们提供的文件不可证实单位不准许出国,采纳了咱们3200元全额费用退回的要求。但依据该产品的退改规则「4、非被迫退票」里并未提及须要提供关系证实,也并未按关系规则补发新次卡至我的账户。该航司产品退改规则不明,退款流程显失偏心,能否属于欺诈生产者,强买强卖,违犯生产者包全协定?在航班并未腾飞,自己并未经常使用的前提下航司拒绝退款能否正当?我的诉求是3200的活动券全额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