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贵州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支出12.85亿元|低保|医保|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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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8年以来,贵州坚持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功能,全省各类困难群众实现动态应保尽保,累计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及实施医疗费用救助120.71亿元,惠及困难群众5414.46万人次,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贵州从2023年1月起正式施行的《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提供了政策支持。新的医疗救助政策在救助对象范围、资助参保、救助力度、统筹层次等方面进一步进行了完善,有效促进救助水平持续提升。”贵州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劲松介绍。
在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方面,2023年上半年,贵州共资助836.65万名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资助153.5元,资助参保支出12.85亿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资助水平分别比2022年增加了30元/人、35元/人、45元/人。
在困难群众医疗费用救助方面,2023年上半年,贵州共实施住院救助87.51万人次,救助支出7.4亿元,次均住院救助支出845.47元,相比2022年提高168.44元/人次。实施慢特病门诊救助91.87万人次,救助支出0.79亿元,次均门诊救助支出85.83元,相比2022年提高13.19元/人次。
在开展高额医疗费用动态预警方面,2023年上半年,贵州医保部门累计向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推送高额医疗费用负担人员预警信息23.24万人次,三重制度保障累计减负70.15亿元,各有关部门落实临时救助、慈善帮扶等综合帮扶措施8.4万人次。
此外,贵州省还将因病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列为低保年度核查和日常动态管理的重点对象,截至今年6月,全省因病纳入低保38.8万人、因病实施临时救助5万人次。贵州省还鼓励支持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因病致贫困难家庭的慈善援助,今年以来,贵州省慈善总会、省红十字基金会等慈善组织共实施医疗救助项目资金5487万元,救助患病群众3.4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