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在杭州地铁内爬行 还有同伴跟随拍摄 这种行为有何不妥 (一女子在杭州地铁内爬行)
这种行为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地铁内有一名女乘客在地上爬行等异常行为,一男一女尾随拍摄。
地铁公司发现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登车处置。
涉事乘客反映是在表演艺术,运营人员进行了劝阻,并向地铁公安举报。
随后,涉事的3名乘客从东野生动物园站C出口出站。
在此期间,乘客安全没有受到影响。
公安部门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
其次是不能维护公共秩序的乘客有权拒绝乘车。
为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保障我县公共交通秩序,根据国家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乘车规则,制定本规则。
乘客要依次在站台候车,按规定前门上车后门下车。
上车后,应移到车厢后部,不可停留在登机口,以免影响其他乘客上车。
乘车时,他们应该给老弱病残孕和怀抱婴儿的人让座,这样的社会才会被大家所欢迎。
再者是公民应该实行公共场所文明行为责任区制度。
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其他组织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的文明行为负责。
加强对下属员工的文明行为教育,提高文明素养;劝阻和制止公共活动场所、公共服务场所或者经营场所的不文明行为,如有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协助取证。
要知道的是公共秩序也叫“社会秩序”。
维持必要的社会公共生活秩序。
包括主要的社会管理秩序、交通秩序和公共场所秩序。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哪些规定?相信大家看了这样的法律文章,心里已经明白了。
为了公共秩序,我们必须遵守它们,遵循相关法律。
遵守公共秩序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公共秩序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以及社会文明程度。
西安地铁称保安拽女乘客不犯罪,此事究竟该谁来担责?
目前发在网络上面的一个视频的引发了很多网友的关注主要的一个表现的现象,就是西安地铁的保安拖拽一名女乘客致使该名女乘客衣不蔽体并且。
说明你发了很大的热度和讨论也给地铁公司带来了非常负面的影响,那么这个世界,究竟应该谁来担责任呢?首先来说的话,我们觉得首要的责任就是这个拖拽该名女乘客的保安,因为他的行为是非常不妥当的,甚至已经涉嫌了违法,另外就是西安地铁的官方了,也是具有一定的责任的,因为这件事情他处理得并不恰当,并且他的管理责任,并没有尽到战士后对于该名乘客的赔偿和道歉也一直以来都没有好尽职尽责地做好,所以我觉得这件事情主要由这两方来进行承担责任的。
一,地铁保安应承担主要的责任
因为在这件事情当中,我们主要的一个争论点,就是这名保安是否有执法的权利证明保安的行为是否已经侵犯了该名女乘客的基本人权,因为他所造成的一种恶劣事件,一定会对该名女乘客造成很严重的心理阴影,甚至对于他的精神上面会造成一定的伤害,那么我们觉得她也是侵害了别人的正当权益的,并且执法有一些过度的,并且在地铁当中的保安,他是没有执法权的,所以他的行为非常不恰当,需要进行他的赔礼道歉,反思以及赔偿的相应事情,所以我觉得这件事情保安说有很大的责任的
二,西安地铁官方做出及时的承担责任
因为甘明保安经过官方的公布和通告呢,说是临时工或者是一些外包公司的人员,可能对于他们的管理并不恰当在后续的时候会注重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但是这样的一个通知以及后续的通报剧情的话,我们很多的网友都是不满意的,因为他没有承担他应有的责任,首先没有对该名女乘客作出公正的客观的一个解释,另外一方面就是没有任何的道歉和赔偿行为,这些是广大网友,不能够承担也不能够理解和接受的,所以说西安地铁一定要给这位女乘客一个合理的交代的
三,与该名女乘客发生争执的老人
因为根据知情人以及当时的几位目击证人一起来说的证词的话,就是有一名老人,他在称乘坐地铁的收纳盒证明女乘客发生了语言上面的冲突,并且最终导致他们两个人冲突,升级之后还损害了,该名女乘客的一些随身物品那女乘客在为自己维权的时候呢就被保安误以为是扰乱公共治安而被拖拽后发生了后续的一系列事情,所以我觉得在地铁乘客当中证明与甘明女乘客发生争执的老人是推卸不掉的,主要责任,我希望他后续也能够受到相应的惩罚
如何看待西安地铁女乘客事件,如果女乘客行为违法该怎么处罚?
如果通报内容属实,该女性乘客行为涉嫌违反《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四十六条中,禁止大声喧哗等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安全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实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行为的,由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对个人处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